“我,我也是没想到会有野鸡自个儿扑到我怀里来,我,我也是太饿了,一时欣喜就没控制住。 刚刚多谢诸位了。 我想我也真是幸运,我们姐弟几人三天就只吃了几个野果,这野鸡大概也是老天看我们可怜,赏赐给我们的吧。” 说着,抱着野鸡的朝歌就朝着东叔和他的村民们深深一个鞠躬。 态度真诚得让那些垂涎她野鸡的村民,也不好开口占便宜了。 她也不想张扬啊,再说了她也没料到会开出一只野鸡直接扑她怀里啊! 她都想好了,这些人敢抢她的野鸡,她不介意立即试试那玄铁匕首的锋利。 在这种吃人都不吐骨头的年代,并且有些地方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现象。 若是她不强硬狠毒起来,他们根本无法活到走到西林县。 她说这野鸡是老天赏赐给她们姐弟的,也是为了防止东叔村里的人道德绑架,让她拿出野鸡来报答他们。 毕竟,人心复杂。 就连东叔看着她怀里的野鸡,眼神都有几分炙热,更何况是那些他身后的村里人呢? “哎,刚刚你也看到那些人贪婪的嘴脸了,赶紧将这鸡给处理吃进肚子里,才是安全的。 下次遇到事情,直接大喊。 别怕,东叔一个村的人,一定会帮你的。” 得到东叔的关照,朝歌和冷家姐弟又是一阵感激。 只是,本就旱灾,这周围也没水。 今日若不是朝歌拿了几个野果出来补充水分,他们几个早就快渴死了。 所以这野鸡只有割断脖子,直接架在火上烤来吃了。 朝歌有空间,但她连装水的器皿都没有,更别说给野鸡去毛了。 看着徒手拔毛的朝歌,手上鲜血淋淋,千金小姐的冷芙蓉吓得瑟瑟发抖,真心感觉朝歌手中的野鸡,一点都不香了。 而他们根本不知道,此朝歌早已不是昨日的朝歌。 前世她曾和几个师兄,跟随一支秘密部队在森林中驻扎就是两个月,当时食物匮乏时,就连动物的血都喝过的,不过是徒手拔鸡毛而已,根本算不了什么。 拔鸡毛的过程太艰辛,可是当看着朝歌给野鸡开肠破肚,徒手挖出野鸡内脏那过程时,冷芙蓉和冷烈承再也没忍住,当即呕吐不止! “我都背着你们了,你们还好奇的来看什么? 看吧,将你们恶心成啥样了,快转过身去!” 听到姐弟二人的呕吐声,朝歌蹙眉回头就是一阵无语。 她也不想这么恶心,可她不想烤熟的野鸡肚子里还装着一肚子的鸡屎。 不过就是一些内脏而已,学医那些年,人体解剖对于她来说都是小儿科了,这不过只是一只鸡而已。 “大,大姐,这,这水都没有,你待会儿如何将你那双手上的一股子血腥味去掉?” 冷芙蓉好半晌,胃里的翻江倒海才好受了一点。 一回想朝歌徒手挖内脏的画面,她实在好奇朝歌那一双手之后该怎么办? “你就别管了,待会儿等着吃鸡肉就成!” 找个没人的地方,放点空间溪水洗干净就得了,朝歌才不会蠢到满手鸡血拿起烤熟的鸡肉大快朵颐。 只是,饿了几天,又吃了一天野果的他们,当朝歌将那野鸡烤得外焦里嫩,浑身流油的时候,即便没盐没味儿,三个小崽子吞咽起口水的速度,也是半点都没有比朝歌慢的。 “大姐,你刚刚那匕首......” “嘘,我捡的。” 冷烈承早
第11章 徒手拔毛挖内脏(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