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好……”
沈宸站在书桌后,极好看的凤目深得像海,神色难辨,声音极冷极沉:“回去。”
那种冰冷刺中了花朝,她一时无法反应,呆呆站着。
周锦儿听得已经愧疚地垂下了眼睛:“我,我不知道你约了沈公子,都是我不好,耽搁了你们……”
“……是我打扰了你们的雅兴。”花朝闷闷的声音寥落而微恼,“披风弄湿了,改日我再还你。”
周锦儿却握住了她要离开地手,担忧道:“我煮了红豆汤,你淋了雨,喝一碗热热身子吧。”
她转身向厨房走去,花朝慌忙丢下一句“不忙了”,转身跑了出去。
周锦儿愣了愣,看向沈宸:“沈公子……”
沈宸已经低眉敛眸翻了翻手里的书,周身的气息都凝结了起来。
周锦儿聪慧,方才借着雨势留了下来,现下,她不该再强留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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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又从葫芦门跑回了自己的院子。
这个葫芦门是花朝让人修的。
月余前,花朝因在京城犯了错,被祖父发配到了杭州老宅。
她虽心中有气,但她七岁前生活在杭州,还有一众好朋友,每日和朋友春游嬉戏也很快活。
那日她们在□□中放纸鸢,纸鸢卡在了树枝上,几个小姑娘新奇,屏退了所有下人,一起爬上了围墙……
沈宸正从墙外经过。
初夏的阳光细碎麟麟,洒在沈宸的眉梢眼角,清俊干净,光风疏朗如皎皎明月,一身普通的衣衫也遮不住他的耀耀光华。
顿时就撩起了几个小姑娘的心,脸颊染了绯色。
花朝目光黏在了沈宸身上,嘴角忍不住的笑意。
好友说,他叫沈宸,住在莫愁巷的亲戚空置的宅院里,是一个穷书生。
为人高冷十分难接近,多少姑娘都碰了一鼻子灰。
后来花朝就搬到了他的隔壁,当晚就烧了自己的后厨,逍遥自在地看着后厨烧糊了围墙。
等到救火队来救了火,她站在残垣中,喜滋滋的笑意还未收敛,沈宸已经进了院子,花朝立时扁了嘴角委屈地举起自己的手。
“我家后厨着火了,我的手也被烧了。”她的声音软糯甜腻,听上去可怜巴巴的。
沈宸看了眼她几乎要打到他脸上的手,雪白的手背有一个黄豆大小的泡,他轻轻推开,眉心微蹙语声冷冽:“你是谁?”
花朝顿时眉开眼笑:“我是花朝,你的邻居,我一个人住,以后你要多多照顾我哦!”
说是照顾,其实就是花朝单方面黏着沈宸,他总是冷冷冰冰的,沉默寡言。
就像今日她约了他,他情愿在家和周锦儿写字,也不愿去赴约。
花朝好气!
她扯下周锦儿的披风扔在地上,气鼓鼓地瞪了两眼,最终还是捡了起来,扔进了洗衣篓子里。
一声门响,已经换了干净的衣服正在擦干头发的花朝扬声:“谁?”
“是我。”清清冷冷的声音在门外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