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场……很普通的庆祝活动。 没有什么太大的惊喜,但也不让人失望,毕竟对于热衷于社交的人们来说,这已经足够好了。 有那么多的大人物出席,任何一名受邀者都能感觉到自己参加了这场庆祝活动之后,地位有所提升。 原本林奇打算过两天和道格拉斯先生一起去约克州,路上他们有很多时间可以聊一些他们感兴趣的话题,但就在这个时候,莫莫给他打了一个电话。 《先锋》这个杂志的名字,已经被人注册了。 如果《先锋》这个名字还没有宣传出去,如果这份杂志的封面还没有定稿,有可能林奇会考虑换一个名字,只是考虑。 他很喜欢《先锋》这个名字,也希望自己的杂志就叫先锋,但问题是现在这个杂志名已经被人注册了。 这就意味着他还要用《先锋》作为自己的杂志名进行出版,会侵犯《先锋》权益持有者的权利,这是犯罪行为! 莫莫没有处理过这种事情,她显得有些慌乱,而林奇找来的一名助理,也不太清楚林奇愿意走到那一步,所以没有表态。 最终,林奇还是决定先回布佩恩处理这件事,至于和道格拉斯先生的私下会晤,他们以后有的是时间。 约克州那边也不会有什么问题,他会和阿德莱德先生沟通一下,想必对方一定能理解他不能过去参加庆祝活动的原因。 第二天,他就辞别了翠西女士,踏上了返回布佩恩的旅途。 当天半夜抵达的布佩恩,休息了一夜过后,见到莫莫以及出版社的员工,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 上午九点半,林奇就已经坐在会议室中,他正在翻看手中整理出来的资料。 《先锋》杂志创刊于四年前,在布佩恩隔壁州进行发行,但是注册杂志名和商标时,注册的是全联邦性质的。 杂志的发行量很一般,每期只有不到一万册,在纸媒还是主流的今天,这种发行量可以说这个杂志已经完蛋了。 事实也的确如此,如果不是有一些订阅读者的合同没有履行完,多少还有一些广告商愿意花点钱,出版社早就把它停掉了。 但就是这么一个勉强维持的杂志,居然也有看见春天的时候。 当林奇成立了黑石传媒公司以及一些全资子公司,并要创刊时,这个消息以非常快的速度在整个联邦的出版行业内传开了。 出版行业也有自己的行业规则,也有内部的交流方式。 当这个半死不活的杂志出版方听说林奇那边的杂志也打算叫《先锋》的时候,顿时来了劲。 他们一纸律师函送到了莫莫的面前,大概的意思就是说《先锋》是经过注册的商标,受到联邦商标法的保护。 同时表示他们听传闻说林奇的出版社要发行的杂志也叫《先锋》,就顺带着提醒他们,不要侵权。 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 林奇看完材料和律师函之后,看向了莫莫身边的一名助理,“你有什么看法?” 那名助理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林奇先生,我认为他们的意思是想要把这个商标卖给我们……”,他加重了语气,“……卖一个大价钱!” 林奇微微颔首,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先提醒自己不要侵权,然后再发一份邮件过来说可以谈谈收购或者合作的事情。 在布佩恩的确有人这么玩。 有一些商标贩子他们会在联邦各地寻找某些当地知名的企业,如果这些企业在商标方面不够完善,他们就会抢注商标,然后起诉这些人。 这些玩法其实已经存在很多年了,从《商标法》出现后就存在了,但总有些人在赚钱的时候,忽略了一些东西,以至于直到今天这群人还有生存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