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你发啥楞呢?”十月十二日,白榆正坐在椅子上发呆,青莎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白榆笑得痴迷,话说得也傻乎乎的,“你干啥去啊?”
青莎把头往旁边一歪,笑得欢喜:“冯小姐请我去游太液池呢。”
哟,白榆从自己的欢喜中回过神来,好奇地询问他:“游太液池,那是不是要加银子啊?你今个儿要发财了哟。”
青莎不乐意了,眨眨细长的眼眸,瞪了他一眼,“加什么银子?冯小姐请我游湖,这是看得起我,拿我当朋友,我再收人家的银子,也太掉份了吧?”
白榆琢磨了一下好友话中的意思,斜着打量了好友两眼,试探着询问道:“你看上冯小姐了啊?她家里有几个夫郎啊?”
初十那天他去赵府赴宴,有小兄弟给他指点,说那个瞧着风流贪心容貌还算得上好看的青年女子就是冯姝,他当时就暗暗点头,怪不得青莎赴完冯姝的独召,回来后那么欢喜。如今看青莎这架势,应该是喜欢上了这位青年官员冯大人。
青莎听他这么说,脸立刻垮了:“她家里人很多的,我都不知道能排第几。不过,她的确是在物色侍夫,我要是能中了她的意,果真嫁给了她,也算是个不错的结果。”
白榆一边为好友不平,一边替好友担忧:“你这样的人才,给人做正室,我都觉得委屈了你,要做不知道第几个的侍夫,想想都替你难受。这也罢了,你要真跟了她,你家里的事,她肯不肯管呢?”
青莎的脸色越发黯淡了:“我不知道,我还没同她讲过家里的事。不过我瞧她在我身上是肯花银子的。”
白榆并没有青莎这么乐观,他思量了一下,提醒好友道:“有些女儿对男儿是很大方的,可是不肯给男儿的家人花一分银子,你要弄清楚冯小姐是不是这样的女儿。”
他舅舅当初就是嫁了这么一位妻主,瞧着挺宠舅舅的,但是不允许舅舅管母家,后来他母亲的生意越来越不景气,家里日子过得艰难,舅舅的妻主索性不许舅舅回母家探亲了。若是这位冯姝小姐也像他舅舅的妻主那般,那可就糟糕了。
青莎修长的眉毛皱了皱,复又揽着他的肩膀道:“八字还没一撇呢,先不说她了,你这两天总是傻愣愣地发呆,遇到顺眼的女儿家了?”
白榆笑着否认:“没有啦。”
否认归否认,他想起秦瑛的英姿飒爽,脸颊不自觉地就红了起来。
初十那日,他去安远侯府表演歌舞,席面上坐的女儿太多了,女儿们无论年纪,无论官职,全都穿得精精神神打扮得漂漂亮亮,女儿们的长相各有不同,但没一个属于歪瓜裂枣见不得人的,跟他一起去参加表演的男儿们一会儿瞧着那个惊艳,一会儿觉得这个出众,他却没有看花眼,从头到尾都只盯着那个上穿白色交领窄袖劲装,下穿正红色齐腰襦裙的女子。
那女子身材修长,眉眼英毅,论五官不算是坐客中最好看的,可是浑身上下散发着武将特有的利落干练自信大气的美,他只看了一眼,就再没有移开。
可惜这女子,不知道是身份太过尊贵,还是没有看上他,席上别的女儿都频频地打量他,这女子却是自始至终都仿佛没看到他一般,连一眼都没向他看过来。
“小白,你想撒谎也得先练练脸皮,你瞧你这脸庞红的,说没情况,鬼才信呢。”青莎察言观色,果断地下了判断,又假装生气,“连我你都不说实话,那你在这把酒花前,可就没人能聊心事了。”
这话是事实,白榆生得太好看了,别的男儿都有些嫉妒他,明里暗里地排挤他,他如今在把酒花前,除了青莎,的确没有第二个朋友。
“是遇见了一个。”白榆大方地承认,看上秦国公那样的人中翘楚,他很为自己的眼光叫好,男儿家嘛,就应该眼光高一点,那些个不三不四的女子他连名字都不想提起。
“是谁?在哪里遇见的?她多大年纪?家里有正夫没有?”青莎原本只是猜测,白榆这么一承认,青莎立刻就兴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