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可他要真打得过方才不至于被追得可哪儿乱跑。
“数量”和“分量”的差距摆在这儿,哪怕他拿了刀,也依旧不是那五个大汉的对手,只好故技重施,靠着两条腿和风骚的走位遛他们,时不时再回身用手里的刀吓唬吓唬。
心知要是摆不平这事儿自己怕是要血溅当场,还得连累出头庇护他的漂亮姐姐,他边跑边想招,脑子转得飞快,头顶几乎要冒出烟来。
公子哥四体不勤,又是个干张牙舞爪不敢真下手见血的货,当然震不住那帮穷凶极恶的匪徒。你追我赶了一阵,大汉们很快看出他色厉内荏。他们对视一眼,干脆一窝蜂地冲上去,逮胳膊的逮胳膊,抓大腿的抓大腿,打算靠人多势众制住公子哥。
毕竟他这身衣裳看起来也顶值钱,能扒下来当了就没必要浪费嘛。
公子哥生平从没见过这等丧心病狂又毫无节操的匪徒,没意识到他们要扒他衣裳,只以为是要杀人劫财。眼看着大祸即将临头,他无声哀叹一句吾命休矣,却没先操心自己,反倒扭过头扯着嗓子声嘶力竭地冲老板喊道:“姐姐,快跑!”
他的这个举动让本就有点坐不住的老板微微一愣。
公子哥不是个会闭目待死的人,喊完那一句,他立刻扭回头去打算做最后一搏。
和平收场是不可能了,他发了狠地一刀挥出去,刀尖划破了一个大汉的衣襟。
当他要挥出下一刀时,一只手突然从他身后探出,落在了他肩上。
公子哥下意识地扭过头,朝手的主人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