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原因就是来自他们的‘3110模式’,大家知道不?” 有不少人在点头。 这是谷歌总结出来嘲讽微软的一种说法。 还有很多人不了解,周不器就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这个“3110模式”,这是微软最小的组织结构,通常是5个人,3个开发工程师,1个产品经理,1个测试。 0,指的是用户。 为什么微软作为世界第一大科技巨头,在互联网行业中搞不过谷歌,只能坐视谷歌一天天地做大做强? 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这个“0”。 微软的产品更多的是闭门造车。 而互联网的c端产品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用户体验,是用户的参与感。微软的互联网产品,还是传统的那种我生产,你购买的逻辑。 如果是乔布斯这样的设计天才,又或者詹姆斯·卡梅隆这样的超级导演,又或者是卡尔·拉格斐这样的传奇设计师,他们的产品不需要用户参与,产品亮相后可以直戳消费者的灵魂,从而引领时代潮流。 可是这种罕见的创意天才,全世界才有几个? 有多少设计师敢保证自己设计出来的产品一定能得到消费者的喜欢? 就比如索尼,过去十几年,生产出了一批堪称惊艳的产品,包括掌上电脑、掌上电视机和会跑的机器人。 有什么用? 没人喜欢。 没有乔布斯的水平,就玩不转乔布斯的产品理念。乔布斯去世后,苹果的产品逻辑明显发生了变化,也开始面向消费者了。 认知程度不同,这是过去几十年里商家和消费者之间难以解决的困境。太多商家明明生产出了很优秀的产品,可不被消费者认可,进而就破产了。 互联网的出现,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先让消费者参与进来,问清楚他们喜欢什么。然后再设计产品、生产商品,就可以降低商家的风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