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看,应该是凡人国度之中的大城了。 走入城中,倒是不少人回头看向三人,毕竟三人男子一身白色锦衣,相貌不凡,仪表堂堂,而两名姑娘,都是人间绝色,至少这青州城内的老百姓,绝对没有见过如此美貌的姑娘。 或许是三人样貌过于出众,虽然引来不少人驻足,但一路上走街串巷也没有人上来找麻烦。 逛了大半天,宋雅或是童心未泯,捡了一块铜锁,捏了一些铜钱,买了一些零嘴,虽然味道也就那样,可宋雅还是吃的很开心,完全不顾及这些凡人食物吃下去之后,还要把杂质排出去的麻烦。 眼看就要入夜了,三人决定索性就在这里住一晚再走。 白天也转了大半个青州城,知道这里住宿最好的地方叫做玉树楼,于是就到了这里住一宿。 这玉树楼,对于一般人来说,住一宿那都是天价,但凡人间的东西,对林皓明来说,根本看不上眼,付账时,林皓明直接取出了一颗龙眼大的夜明珠来当房钱,瞬间把掌柜都愣住了。 这夜明珠,是从杨启的储物镯里找到的,想来是他用来照明之物,但在凡人之中,这一枚夜明珠,价值不下万金,这玉树楼住一夜虽然也要百两纹银,但和万两黄金放一起,就没法比。 “这位公子,此宝实在太过珍贵,就算买下玉树楼都够了,小老儿可收不起啊!”已经年过半百的掌柜,哆哆嗦嗦的捧着夜明珠,根本不敢手下。 瞧他紧张的样子,林皓明倒是觉得自己做事有些唐突了,虽然如今自己对人命看的很淡了,可也不想随意害了别人,想了想道:“我没有什么其它东西付账。” “不需要,不需要,公子三位一看就是贵人,就算我小老儿做东,请三位贵客住一晚!”老头连忙拱手道,似乎面对的这三人,真是王子公主一般,不敢不听。 林皓明觉得,自己和这小老头也算是一场机缘,看着柜台上放着一只晚,林皓明手上多了一只酒壶,跟着倒了半碗灵酒道:“既然这样,我就请掌柜子喝碗酒吧。” 这灵酒也是从杨启的储物镯中找到的,毕竟自己身上的灵酒,一般人可喝不得。 老头倒是没想到林皓明会来这么一出,但他已经认定林皓明绝对不是一般人,所以倒也没有拒绝。 可就在他捧起碗要喝的时候,忽然一个洪亮的声音叫道:“慢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