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八章 在比弗利安个家(1 / 2)

伊丽莎白·奥尔森并不是独生子,她在家里排行老三,上面还有两个姐姐。

而她的姐姐们,都在好莱坞内打拼多年。

所以,一些约定成俗的规矩,伊丽莎白·奥尔森比外人要看的更开一些。

成年人,该为自己的每一次选择承担后果。

好比现在,她接受李振宇的角色邀请,是该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李振宇对此的评价只有一个字:润。

伊丽莎白·奥尔森的身材极具迷惑性,没人能透过表象发现她其实是深藏不漏的高手。

“斯坦,介绍个人给你认识……伊丽莎白·奥尔森,我的新朋友。”

翌日清晨,李振宇将伊丽莎白·奥尔森介绍给他认识,并指定她出演绯红女巫,旺达一角。

老实说,斯坦·李对此意外,又感到滑稽。

他决定角色,如此儿戏的吗?

睡了谁就让谁来演,这可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家、制片人该有的职业素养。

“不,你说的正好相反。”

“什么?”

“不是睡了谁就让谁来演,而是决定要让谁演才睡……你把顺序搞颠倒了。”

李振宇的回答,使斯坦·李彻底懵逼,这显然不是他所能想到的答案。

现在的年轻人,已经玩的这么花了吗?

私生活、事业,两不误,斯坦·李突然觉得自己老了,该被时代所淘汰了。

整个项目都是李振宇说了算,斯坦·李就算有什么意见也没处讲。

而且,在抛开偏见以后,他突然发现伊丽莎白·奥尔森很适合这一角色。

单纯,代表更具可塑造的潜力。

也许自己可以亲手培养出一个合适的旺达,借此丰富角色的背景及故事可述性。

旺达的背景太过单调,实际上,这一角色并没有被好好设计,只是出于需要才诞生的。

自己该为她多添加一些背景和人性的元素,是她更加真实才对。

斯坦·李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李振宇则已经离开庄园,带旺达去挑选她未来的居所。

总是往返与好莱坞,李振宇觉得自己该在这里安个家了。

好莱坞有不少金牌中介,但最好的当属霍布斯,她是比弗利最好的房屋中介,没有之一。

因为,她总是懂的该如何站在客户的角度去看待问题,并未他们挑选出最合适的房子。

比弗利2028号,一栋占地2亩,生活面积45000平方英尺的豪华庄园,被李振宇列入首选。

地上三层,地下两层,5主卧,10客卧,共计18个卫浴,建造年代为2006年。

前后花园、泳池,地上车库,篮球场,卡丁车赛道,各种娱乐设施和单独宴会厅。

健身房和儿童娱乐区,更是应有尽有,这栋庄园一开始是为大家族所建造的。

只是,对方家族在08年损失大量财富,再也无力支撑这样奢靡的度假庄园。

所以才会拿来出售,标价为5200万美元。

这个价格几乎没什么赚头,光是建造成本就高达4900万美元,这还没算之前的维护费用和房产税。

对方根本不考虑赚钱的事儿,只要不亏钱,尽快出售变现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你刚才说,卖家要多少?”

“5200万。”

“5000万,一次性付清,我想在当下的环境里,不会有比我更爽快的买家。”

这个价格卖家会不会动心,霍布斯尚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