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斯坦·李聊了会,李振宇确认他是来化缘的。 这个时间段,漫威不该已经和迪士尼私下里勾勾搭搭,眉来眼去了吗? 斯坦·李怎么会一个人跑来,找他这个财神爷化缘。 “那些角色对我来说,每一个都像是心爱的孩子,没有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孩子卖给别人。” 斯坦·李想保证漫威的独立性,他个人并不希望角色被大公司掌握。 一旦并入大公司,有很多事就不再是他和漫威说了算的。 “所以,你的想法是?” 李振宇需要了解他的真实意图,再来决定要不要这么干。 斯坦·李想引入新的投资者,将公司盘活。 就像当下的米高梅一样。 所以,他是看中自己口袋里的钱,并在米高梅身上看到希望。 “价码?” “漫威需要2亿美元来启动新的项目,条件任你开,只要能保证它的独立性。” “新项目是?” “钢铁侠2。” 李振宇记得这部影片,好像是赚到钱的,但具体赚了多少就不清楚。 2亿美元,按照迪士尼收购漫威的交易价格,40.9亿美元来算的话,李振宇能够到手的股份是百分之2。 这么点股份,对他来说意义不大。 “10亿,百分之35的股权……”抬手直至想要开口的斯坦·李,李振宇接着说道:“我可以将股权授权给你,只要能为我赚钱。” “斯坦,我是个生意人,单纯的生意人。谁能为我赚钱,我就支持谁。” “当然,对于漫威的那些角色,我个人是十分喜欢的,但我更喜欢其中蕴含的价值……钞票,明白吗?” 李振宇搓了搓手指,将资本家的贪婪和市侩表现的淋漓尽致。 斯坦·李却为此感到开心,他最喜欢李振宇这样纯粹的生意人。 只要赚钱, 这样的投资人,在寻求资金的人眼中宛如上帝般慷慨伟大。 “我会和费奇商量的。” “商量?” 李振宇眼眸微眯,表情显的十分玩味。 这分明是要让他当众表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会说服他的。” 斯坦·李收敛笑容,面色严肃的向他作出承诺。 是让出部分利益,继续把持控制漫威未来的发展方向,还是将其打包卖给迪士尼,成为别人手中的提线木偶。 斯坦·李并不是个合格的生意人,但这并不影响他做出正确的判断。 仅凭漫威自己,想烧钱根本不可能。 有了李振宇的10亿美元,他们就能启动之前所有的拍摄计划。 何况,漫威手中也没有足够的资源可供调用。 优秀的电影人才,几乎被七大笼络,流落在外的也都有自己的团队。 外人想要动用这些人才,需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有可能一部大获成功的影片,最后根本分不到钱。 所有利润都可能被大公司,以各种名目克扣黑掉。 《心灵捕手》就是现成的例子。 先进的设备、理念,最好的场地,优秀的制作团队,这些才是组成一部经典影片的重要元素。 钱很重要,但当它不再是问题时,就显得一文不值。 有了米高梅的制作团队支持,漫威的拍摄计划会进展的更顺利。 “李,我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