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实力,就做多大的事情。 李自成起兵的时候,恐怕做梦都没有料到,有遭一日,他能打进大明的国都,成为大顺的天子吧? 玉柱刚刚坐进顺天府的三堂签押房内,就听见,府衙外面响起了震天的鼓声。 按大清律,凡遇击鼓之事,必先杖三十。 大白话也就是说,在顺天府衙或刑部衙门前,击鼓鸣冤之人,要先挨三十板子。 得了,刚刚上任,就来活了! 玉柱放下手里的茶盏,当即吩咐了下去,“传话下去,升堂。” 鸣冤鼓响之后,府尹大老爷必须升堂,等待外头把京控的状子,递进来。 顺天府的管理体制,和外省的州府迥然不同。 外省的州府,知州或知府,都必须直接升堂问案。 顺天府里,府尹管全府,府丞管教育,他们并不直接问案。 从六品推官、正六品通判和正五品治中,他们才是专业问案的主管官员。 在大清朝,凡事总有例外。 照规矩,登闻鼓被敲响之后,哪怕是装个样子,玉柱这个府尹,也要出面升堂理事了。 玉柱在大堂里,等了大约半个时辰,推官张清强拿着状子,急匆匆的来拜见玉柱。 接过状子之后,玉柱打开一看,好家伙,竟然是状告老十三的舅舅,章佳·哈达。 玉柱心里有数,老十三的生母敏妃,满洲镶黄旗下包衣的出身,其生父章佳·硕色,本为披甲人。 硕色的地位,实在是太过卑微了。 所以,章佳氏当年暗中做了手脚,打通了内务府的关节,让敏妃以伯父章佳·海宽之女的身份,参加内务府的小选,顺利的成了宫女。 实际上,海宽的亲生女儿,不想当宫女吃苦,这才找了敏妃做替死鬼。 谁曾想,敏妃的运气极佳。她刚进宫不久,不仅被老皇帝看中了,还生下了老十三。 玉柱看完之后,正欲命人通知宗人府,让他们派人过来一起会审。 谁曾想,推官张清强竟然拱手说:“禀大京兆,那鸣冤击鼓之人,确实是条硬汉子。他硬挺着挨了三十板子,在递状子之外,还请来了一位讼师。” 在大清朝,凡是担任讼师之人,必有功名在身,且多为举人的出身。 说白了,举人享有见官不跪,以及学官不摘其功名,就无法用刑的特权。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