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名字叫[雨城],或者叫泪之城。” 温斯顿顺着阶梯一路往下走,看着塔楼窗外的景色。 那是绵延不断的旷野平原,在千米之上的高度往下能看见极远处的风景。 有列车的声音从幽深的地底传来,铁轨轰鸣,汽笛悠远。 “这座塔的名字叫[亚瑟]——它有四百米高。”唐宁比划手势形容着:“大概一百层楼,需要用咱们的双腿一步一步走完...” 温斯顿汗颜:“这地界的管理者就没想过加个电梯?” 唐宁露出奇怪的表情:“可能是古怪的仪式感作祟。亚瑟塔楼有一座单向电梯。” 话音未落—— ——巨塔的中心迅速升起一个金光灿灿的鸟笼。 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其中的乘客像是在坐过山车,从塔楼底部受到巨力的牵引,几乎以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直冲云霄。 温斯顿扶在塔楼的旋梯围栏往上看,这单向电梯由两根钢索和简单的滑轮装置组成。一头牵连着一颗古怪的黄金头骨,另一头即是鸟笼电梯。 每当有客人从塔底进入电梯,黄金头骨会从高处落下,自然重力将这金鸟笼牵引拉扯送去地表。 从塔楼的深坑中传出古钟长鸣,彷佛这块金光闪闪的头骨与铁瓮撞击时发出的钟声。 唐宁解释道:“BOSS把这个仪式,叫做圣诞礼。” 温斯顿不解:“是什么意思?” 唐宁接着解释:“乘客从梅林升降机走出,离开天穹车站,从地狱回到人间,从人间前往天国。从雨城回到贝尔法斯特号——钟声是平安夜即将过去,黎明要到来的意思。” 温斯顿:“为什么要用头骨来敲钟?” 唐宁在思索,在回忆,他这个愣头青从大书库里出来之后,也没读过多少车站的历史,只能拼凑出一个相对模湖的答桉。 “可能是凯尔特神话中的典故,战士们的英灵会回到九霄天,用仇敌的头盖骨当做酒杯——酒杯落下,钟声响起,鸟儿带着笼子一起飞上天,最终突破牢笼,回到故乡。” 温斯顿露出期盼的眼神:“真有意思...” 唐宁开始碎碎念,看向无穷尽的阶梯:“不过我说,这条路真的很难走,对于体重超标的胖哥哥来说,连续下一百层楼,膝盖肯定得疼上一整天。” 主仆两人到了泪城的区域,就不再往下。 再往下是车站的管辖范围,温斯顿没有灵感,没有灵视,看不清车票的倒五芒星印记,只能在泪城活动。 唐宁与温斯顿登上了大巴车—— ——在车上,温斯顿能见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人。 与少爷一样,这些人大多都穿着一身米色长衣,他们的话很少,小动作却很多。 譬如在日志本上写写画画,打开手机与人接发消息。 他们身上的首饰看起来昂贵又精致,香水与衬衣,鞋袜领巾和包袱都是高档货。 唐宁与温斯顿说:“斯宾塞叔叔,我想托你办事。” 温斯顿立刻答:“我就是为了这个来的。” 唐宁接着说:“恐怕有危险。” 温斯顿接着答:“我已经击溃了危险,这二十多年来,我一直都在等这个机会。” 于是接下来,唐宁将他的故事,原原本本讲给温斯顿听。 包括玛莎这位吸血鬼前女友。 包括为什么要在伦敦郊野买别墅。 包括劳斯来斯这辆车是怎么买来的。 包括这笔钱的来路,以及BOSS的真身。 温斯顿听到一半时,大抵能明白这小子内心的仇恨有多么强烈。 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