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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娶了原主。

但他心里有怨气,不喜欢沈家人,婚后也不愿意搭理原主,一个人回了部队,每月除了给原主邮五块钱的生活费,连封信都没有。

原主想去随军,写了几封信都被拒绝了。

渐渐的,原主心里便生了怨恨,跟一个下乡的斯文知青悄悄搅到了一块儿。

两年后,秦征在一次任务中腿受伤,被人送回红旗大队养伤。

见秦征很可能很可能要落下残疾,原主恨他以前不搭理自己,也不愿意跟下半辈子都要伺候这么个废人,于是听了情人的挑唆,卷走了秦征带回来的治疗费,跟那知青私奔了。

只是那知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半路上竟将原主卖给了深山里的一个老光棍,拿着卖了原主的钱独自跑路了。

原主被老光棍带回去,拳打脚踢,受尽了折磨和侮辱,几次想逃都被抓了回去,最后被挑断了脚筋,又生了三个孩子,只能认命。三十年后,白发苍苍的原主在电视上的国庆阅兵仪式上看到了前夫秦征。

三十多年过去了,秦征除了鬓边多了一丝银霜,还跟年轻时一样俊朗,甚至还多了几分不怒自威的威严,他肩膀上两颗金色的五角星更是刺得她眼眶发热。

那一刻,原主深深地后悔了。

没错,原主是重生的,而且就重生在前天傍晚落水后。

醒来她看到了年轻时的秦征,发誓这辈子一定不会再受那渣男知青的蛊惑,而是要好好对秦征,融化他那颗坚冰一样的心,陪秦征过完下半辈子。

这不是跟梅姨曾经捡到的那本书里写的一模一样吗?

是的,沈子芩看到过这样一本书。因为女主的名字跟她一样,梅姨拿着吐槽了好一会儿,说女主傻,老公给钱不回家,又不用生孩子伺候公婆,多好的事,还要什么自行车?

可惜,当时他们在外搜集物资,非必要的生存物资都不能带,这样一本不能吃不能喝的小说,自然不可能浪费力气带回去。所以翻了几十页吐槽了一会儿,梅姨就将这本书丢进了火堆里烧了取暖。

后续的剧情,沈子芩自然也就不知道。

这个事先放放,现在沈子芩更关心另一件事。

她抱着被子,打开门去隔壁沈宝军的房间。

走到院子旁边时,她故意弯腰摸了一下院子里长的青苔。借着屋子里洒出来的昏黄灯光,她发现刚摸过的那片青苔明显要比周围绿一些。

真好,她的木系异能跟着穿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