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原主的愿望是让江云起一辈子都碌碌无为,让他后悔抛弃她,让他永远都只能仰望她的存在。】 明月听到飞霜的话微微挑眉,在这样的乱世之中,对于一个普通的女人而言,这个愿望真不算简单。 不过,有挑战的事情才有趣,不是吗? 想到江云起刚刚的态度,若不是提前知道了剧情,明月都快以为他真的对妻子至死不渝了。 可惜,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呀~ 她要是顺着剧情走,就会被割掉头颅换投名状。 她只是出了点‘意外’,就被半路丢下挡追兵。 “嗤…男人…”明月满脸嘲讽地嗤笑一声。 什么爱啊情啊,说到底江云起爱的人只有他自己。 在听得身后的追兵声越来越近时,明月撑起了身子…… 虽然半路被丢下,可明月并没有真去替江云起挡追兵的打算。 她不过是找了个江云起不会怀疑的理由,由明处转为暗处罢了! 搞事情,自然是要暗戳戳的搞。 依着原主的记忆,明月永远可以抢先江云起一步,在他的前头做好准备。 她要让江云起所想皆成空,所愿皆不成。 她要他这辈子始终郁郁不得志,含恨而终。 而她…乱世出英雄,这一次她选择站在宋国这边,毕竟这是原主出生长大的故土。 当然目前最重要的是,先躲过这一群追兵。 明月扶着树四下里看了看,这片荒郊野岭只有一条猎人踩出来的小道,其它的地方均是荆棘丛生、杂草茂密。 而此时她已经隐隐绰绰地看到了半山腰的火龙,那是那些追兵们手上拿着的火把连成一片,远远的瞧上去就像是一条泛着红光的龙。 宋明月这具身子就是个普通的女人,如今跑了那么久,再加上脚上又受了伤,实在是没什么力气了。 明月往前走了一段路,时不时的在路边薅一把野草,过了没一会儿,她用一根树枝刨开了一处较少的荆棘丛,然后她忍着痛钻进了荆棘丛里后,把外面努力恢复成了原本的样子,又把野草铺盖在自己身上。 夜色掩盖了所有的破绽,更不会有人想到她会躲进荆棘丛中。 而后,就只剩下等了。 过了大抵半柱香的时间,十来个举着火把的追兵,没有丝毫怀疑的从明月身前经过。 明月屏息凝神时,还听得他们喘着粗气的抱怨声: “那江云起真是跑的比兔子都快,可累死我了。” “累什么累啊,快追吧!黄老爷可是说了,谁要是抓住了江云起,赏五十两银子。人家杨老爷那边也说了,他也给五十两。这哪里是什么江云起啊?这分明就是活生生的一百两银子啊。” “要我说这江云起可真是狗胆包天,居然敢对黄少爷和杨少爷下死手,得亏他跑得快,不然这会儿怕是都被剥皮抽筋了。” “可不是嘛,一个臭跑镖的,喝了点马尿,还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居然还敢和两位富家少爷抢女人,抢不过还杀人,啧啧啧!” “我听说江云起家里娶了妻的,他怎么就这么猴急……”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明月这会儿才知道,原来江云起之所以杀人,是因为和城中的富家子弟抢女人。 多么可笑的事情,上一世的宋明月怕是做梦也没想到,她抛弃所有追随的夫君,居然是因为别的女人而叛国。 难怪她总是被那么容易的抛弃,好一个薄情寡义、狼心狗肺的江云起。 过了好一会儿,追兵们越走越远,直至再无声音传来时,明月才慢慢的从荆棘丛里钻出来。 这会儿她身上已满是伤痕,再加上脚上的伤,行动十分不便。 只是她的一双眸子却十分明亮,她缓慢的坚定的跟在了那些追兵的身后。 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那些追兵们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追的人居然在自己后面。 而明月的打算就是先跟在江云起的身后,破坏掉他所有的机遇。再找机会投靠边境的军营,寻机重创敌国。 她要踩着江云起混得风生水起。 * 天渐渐破晓,淡青色的天空星子逐渐隐藏了起来,林中升起了阵阵银灰色的薄雾。 马上就要出林子的江云起,心头总算是松了口气,可想到妻子,一颗心又沉了下来。 他知道他身后的追兵追得那么慢,肯定是因为妻子挡住了他们。 江云起的脑子里很乱。 他不过是多喝了几口酒,又见着黄杨两家的少爷调戏民女,
133将军的亡妻2(1 /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