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九章 难就难在这多一步(2 / 3)

北宋大法官 南希北庆 2164 字 2023-06-25

那些奸商,而是认为今日可以夺商人之利,明日就可以夺你我之利。那么...这法制之法适不适用奸商呢?” “当然适用,奸商也是四民之一。” “如果以法制之法为先的话,这均输法就是不对的呀,奸商也能够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不对不对,奸商的利益就不是正当权益。” “咋就不是了,人家又没有违法。” “但违反道德。” “这个正当到底是以德为标准,还是以法为标准?” “还是老师说得对,要是真这么干,咱们真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啊。” 原本大家思路被张斐捋的很清晰,但是这一讨论,又变得很是迷茫。 感觉这课又是白上了。 ...... 虽然大家都是奔着吵架来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大家都在认真听课。 既然大家都这么认真,怎么也得讨论讨论啊! 关键,这堂课给了革新派保守派提供一个缓和的方案。 赵顼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作为君主,就还是希望平衡,而非一家独大,于是他又将这些宰相请到行宫去。 “诸位怎么看?” 赵顼问道。 富弼点点头道:“这堂课还算不错,是很好的解释清楚了上课堂所遗留下的问题,证明上课堂,张三并非是在故弄玄虚。” 吕公着、司马光、文彦博不禁看向富弼。 有吗? 他们都还沉浸在张斐解题的思路上。 唯有王安石点了点头。 赵顼也有所惑地问道:“富公此话怎讲?” 富弼道:“上堂课所惑,什么是法制之法,为何要以法家之法为戒,儒家之法为何优于法家之法,以及三者是何关系。” 王安石道:“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桉都是同一个,那就是法制之法。” “介甫所言不错。”富弼笑着点点头。 赵顼疑惑道:“不对呀!张三说要以法家之法为戒,其原因是不可逆,而非是法制之法。” 富弼道:“这只是欲盖弥彰,官家可还记得他最终的解释。” 赵顼点点头。 富弼道:“但如果是将法家之法代入其中,就不难发现,他的这个解释其实是不成立的。因为法家之法为得是君主利益,为得是国家利益,而百姓不在其中,这也是法家为何而亡的原因。 而法制之法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以此来论,在法家之中,是不可能存在法制之法的,故此他必须要否定法家之法。” 王安石补充道:“而儒家之法是以仁政为先,仁政就是君主宽仁待民,结合起来就是为国为民,唯有治国理念拥有为民思想,法制之法才能存在。” 说到这里,他呵了一声:“那小子认为儒家之法胜于法家之法,其原因就在于儒家之法是可以与法制之法并存,而法家之法是不可以的,他其实还是在夸他的法制之法。” 富弼点点头,又道:“法制之法就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但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能够解释清楚百家之利弊,唯有一门思想才能够做到这一点,这其实就是一种全新的思想。” 大家这才恍然大悟。 法制之法是什么? 法家之法、儒家之法、法制之法三者的关系。 为何要否定法家之法? 又该以谁为先? 这都是上堂课遗留下的问题。 虽然这堂课张斐并没有针对这些问题一一解释,但是其实全部都解释清楚。 赵顼问道:“若依此法,可解国之弊政?” “不可以!” 王安石非常果断地回答道。 “为何?” 赵顼稍稍一愣:“张三说得好像很有道理。” 王安石道:“敢问官家,何谓正当权益?” 赵顼顿时呆若木鸡。 这问题真是一针见血。 王安石又道:“仁政是君主对百姓的宽仁,依据是儒学,就看君主的取舍,而法制之法,是百姓对于自身利益的捍卫,如果推崇此法,百姓可能连交税和服役都不愿意。 除非能够将正当权益解释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否则的话,用此法来解,必然是会天下大乱。 其实张三自己也清楚,故此他最后是说,若照此法,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虽然在理论上,听着是可行的。” 富弼摇摇头道:“他最后那句话的重点,并不是指若依此法,是一个问题都解决不了,而是在于要比法家多想一步,如此才是解决之道,这一步应该就是如何解释正当权益。司法改革中的公检法就已经是加大百姓上诉的权力,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围绕这一点立法。” 曾公亮好奇道:“难道宋刑统上面的律文还不够吗?” 富弼道:“刑统的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