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王曾在行动 (求追读)(2 / 2)

担心,曹利用会从中作梗。  现在看来,张士逊的原则,没有变。  这,很好。  也足够了。  “曾,拜谢!”  王曾又行了一个揖礼。  张士逊见状,也跟着回了一礼。  王曾对他客气,那是人家有礼貌,他如果摆资格,那就是他的不是了。  不一会,两人行至文德门外,至此,两人分道而行,一人前往枢密院,一人前往中书。  回到枢密院衙门,张士逊心中已然打好了腹稿,直接来到桌案前,挥笔写就。  【壬戌年(1022),二月,甲子(25)。  皇太后与上,共御承明殿。  先是,辅臣进言:‘占稻,味差,价低,虽耐旱,然江、浙、淮三地,除个别年月,雨水充沛,民不喜占稻,大抵于斯。’  上曰:‘朕钦承天命,牧养万民,当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之乐而乐,民食占稻,朕亦食之。’  是故,宫中用度,自今皆改占稻也。  上又曰:‘占稻与粳稻皆入两税,不得异而视之’。  是以,下诏,各地取税,不得专取粳米,不取占稻】  写完廷议中的见闻,张士逊又在右下角写了一行小字。  【附诏刊行】  紧接着,张士逊轻轻吹了一下墨迹,印上他的印章,然后将麻纸放入一个小木匣,挥手招来一名书吏。  “将此物送至进奏院杨监院。”  张士逊口中的杨监院指的是,大理寺丞(从六品)、监进奏院——杨日严,也就是进奏院的长官。(注1)  “是。”  吏员小心翼翼的接过木匣,而后弓着身子缓缓向外退去。  待到吏员消失在视线内,张士逊的眼中闪过一缕复杂之色。  这么写?  应该没问题吧?  因为曹利用的关系,他特地隐去了李士衡的姓名,而是选择以‘辅臣’二字代替。  而且,他在记录时,太后的名字也是放在官家之前。  唯一值得诟病的只剩下一点。  这篇小传中,通篇多是官家的言行,太后几乎隐于幕后。  但,这本就是廷议时的事实。  以太后的心胸,应该不会计较吧?  想了片刻,张士逊放下了心中的担忧。  便是太后计较,这篇记录,他也要写!  教导官家七年,让天下人看到官家的成长,让天下人知晓官家的仁德,这是他的职责。  他,义不容辞!  ——————————  注1:北宋前期,大理寺丞依唐制,为从六品上,元丰改制后,改为正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