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睚眦必报(求追读)(2 / 2)

指不定哪天就跑到太后那边诉苦。  良久。  丁谓还是写下了沈惟温的名字。  王曾欺人太甚,这口气,他忍不了!  要怪,只能怪沈惟温娶了不该娶的人!  随后,丁谓又写下了几个人的名字,全部写完,他亲自将纸张装入一旁的木匣。  “将这份文书递到祖舍人宅邸。”  “你亲自去。”  “小的明白。”  闻言,大管事躬身走到桌案前,双手捧起木匣,那小心翼翼的架势,宛如手中捧得是什么稀世珍宝。  丁谓口中的祖舍人,指的是起居舍人、知制诰兼史馆修撰,兼纠察在京刑狱,兼知通进银台司——祖士衡。  其中,起居舍人是寄禄官,知制诰和史馆修撰属于贴职。(注1)  至于祖士衡真正的差遣,则是纠察在京刑狱,以及知通进银台司。  前者的具体事务是,负责监督纠察京师境内刑狱,审查范围包括开封府衙、御史台、大理寺等刑狱机构。  正所谓范围越大,权力越大,能够担任此职的,无一不是朝中重臣。  但相比于‘知通进银台司’的差遣,纠察在京刑狱就有点不够看了。  通进银台司职掌天下章奏、案牍,及閤门、在京百司奏牍,文武近臣表疏。  简而言之,全国范围内的行政文书,不论是地方的,亦或是京师百司的,除部分特旨之外,其他所有文书都需要经由通进银台司,方能上呈天子。  虽然通进银台司没有决策之权,但天下文书多如繁星,作为通进银台司的主官,完全可以控制进御的文书类型,以及上呈天子的顺序。  也正因为如此,丁谓才会指示祖士衡,往后王曾一系的人,其上奏文书,通通押后,能压多久,就压多久。  ——————————————  注1: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北宋前期官制混乱繁杂是出了名的,一般而言,知制诰有两层含义。  一为外制差遣,即中书下辖负责起草外制的舍人院官员,二为内制加衔,即翰林学士院内负责起草内制的官员。  但某些时候,知制诰也能是职名,大体相当于荣誉头衔。  也可以理解为,曾经担任过知制诰的官员,离院之后,部分人还能保留编制,示做加恩  关于祖士衡的官职,续资治通鉴长编中记载的是,‘礼部郎中、知制诰、史馆修撰’  这条记录的时间节点,是乾兴元年七月,仁宗即位之初,也就是乾兴元年二月份,祖士衡的寄禄官应是起居舍人。  起居舍人,转迁兵部员外郎,带待制以上贴职转礼部郎中,祖士衡属于后者,仁宗即位后,转官超资迁为礼部郎中。  另外,关于祖士衡的差遣,宋史《祖士衡传》中记载,‘迁起居舍人、注释御集检阅官,遂知制诰,为史馆修撰,纠察在京刑狱,同知通进、银台司’。  文中参考的是宋史中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