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纽约的第十七天(3 / 3)

向外拉扯。

怪物感受到巨力的拉扯疼痛,它使劲挣扎想要逃回地下,但是却无法挣脱。

“嘶”

“嘶、嘶”

…..

浩克全力以赴的结果很明显,怪物的表皮裂开了一个小缝,然后缝隙逐渐变大,变大,最后彻底绷开,变成两半,大量灰色的液体从怪物身体里喷溅出来,撒了一地。

原本还算Q弹的身体,瞬间无力的垂下,变成两块暗淡无光的灰色软皮。

庄影也没想到,浩克干掉怪兽的方式,如此清新脱俗,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力降十会?

看上去无懈可击的怪物,原来是需要用撕的?

果然,最简单的就是最牛逼的。

学废了,学废了。

浩克将手上的软皮扔掉,他将溅到脸上液体一把抹开,站在马路中间,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儿。

还没来得及逃走的众人见怪物被浩克干掉,一边庆幸自己死里逃生,一边又十分感激他,如果没有浩克,今天恐怕没办法这么快收场。

虽然超级英雄的存在一直备受争议,M国高层一直想要制约束缚他们,但是大部分纽约市民们对他们还是抱有好感的。

然后不知是谁带头,大家一致地鼓起掌来,整个街道上洋溢着一股劫后余生的喜悦。

皮特已经蹦了起来:“浩克太厉害了,比钢铁侠还要厉害。”

一向耳聪目明的托尼·斯塔克:……孩子,你还想去斯塔克工业参观吗?

浩克第一次感受到如此多的善意,自从他诞生以来,就连他的本体班纳博士对他都厌恶至极,觉得他不受控制,破坏力又惊人,生怕他出去祸害人命,甚至多次想要杀死他。

他并不太聪明,但也不是无知无觉的木头,他也会伤心、难过、自卑、自我厌弃,但是今天竟然有这么多人喜欢他。

这是第一次,人们对他不再是厌恶、恐惧、害怕,而是感激。

他咧着嘴巴和大家傻傻的挥手,他的表情有些僵硬,显然不知道怎么做出微笑的样子,看上去十分笨拙,但是群众对他的喜爱不减反增。

大家都沉浸在危机解除的轻松氛围中,只有庄影注意到怪物被撕裂的一瞬间,有一个物体从怪物体内蹦出来,滚到了旁边一辆汽车底盘下面。

它极为细小,而且被怪物体内的液体包裹着,一般人根本无法察觉。

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