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都粗,就是腰细,黑里透红的皮肤,人如其名,金瓶。 两人这么互相打量着,忽然觉得有些尴尬。 金瓶连忙说:“饿了吧,跟我一起吃早饭。” 一张大桌子上放着大盆的羊肉,热气腾腾,膻味很重。 看得袁重实在没胃口,而桌子另一端,坐着高大的那日松,正一脸阴沉地盯着袁重。 金瓶见袁重看着肉发呆,以为他不好意思,就牵了他的手,把他拉到桌前,“来,吃吧,上好的羊肉呢。” 进来伺候他们吃饭的姑娘,其中一个正是看袁重洗澡的小姑娘。 见袁重坐在桌前,脸立刻就红了,低了头,过来倒酒递餐具。 大早上的也喝酒?袁重无语。 看到金瓶殷勤地给袁重割肉,递酒。 那日松终于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瓶子,这就是你昨天收的人?他干什么的,什么身份,你弄清楚了吗?” 叽里呱啦的十分激动。 袁重懵懂地看向他,一句也听不明白。 金瓶也不生气,笑眯眯地说:“昨晚上你也见到他了,那个样子是不是乞丐?这可装不出来的。” “一个细皮嫩肉的家伙,根本就是富贵人家的孩子,什么乞丐,别是探子吧?” 金瓶撇撇嘴:“富贵人家的孩子,见了我们都嫌脏,别说让他们弄成那副鬼样子。” “不管你说什么,这种身份不明的家伙,就不能收,你要不赶他走,那就让我处理了他。” 金瓶啪地一拍桌子,喝道:“这里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当我老大是摆设吗?” 那日松不屑地道:“你就看上这个小白脸了,跟我吹胡子瞪眼的,别怪我没提醒你,这样的中看不中用。” 金瓶翻了一个白眼,笑道:“要你管,中用不中用的,用过了才知道啊。” 两个人这一番唇枪舌剑的,袁重听的头都大了,啥也听不懂! 低头吃肉吧,还难以下咽,只能转身看小姑娘。 小姑娘的脸通红,却倔强地瞪着大眼睛回看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