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惜有些惊喜,昨日周锦惜还在思考这路途应该怎么去,没想到今日林殊就将马牵了回来。
“这马是哪来的?”周锦惜上前摸了摸马儿的脸转头笑着问道。林殊看着她只是里衣外面披了个外套,皱了皱眉道:“你这样太容易着凉了。”说着就将周锦惜推着进了屋,周锦惜这才想起来自己穿的单薄,不过也是,自己感冒刚好又干这种事,要是再发起烧来耽误路程可怎么好。
周锦惜不好意思的进了屋将衣服穿好才又出来,抬眼就看着林殊拿着干草喂马,走过去看了眼,确实是匹好马,就连周锦惜这个不懂马的人,也能看出来此马血统纯正,身体强壮。
“你病刚好,不适宜骑马我便找人租了马车,若是你想骑马,等去了下个城镇再租一辆马,也可以与此马并驾齐驱。”林殊看着周锦惜也拿起干草喂马,解释道。
周锦惜心想,不愧是林大哥,心思缜密,竟然这事都想好了,于是笑着点点头。等过了晌午,林大哥上镇上带了装好车厢的马车回来,周锦惜刚好锁上院子最外面的门,要说骤然离开舍不舍得,周锦惜定然是不舍得的,毕竟在这里安逸的生活了半个多月,而且这里的生活实在是随心所欲,这比周锦惜生命中任何一段时间都要难得。
林殊坐在车厢前的板子一侧,看着周锦惜已经将门锁好跳下马车道:“收拾好了?”
周锦惜点点头,林殊才道:“那便上车吧。”
她之前都是坐宫里的马车,还没坐过这种商人自己经营的,还有些不太了解,但是也没多问而是直接上了马车,林殊将脚踏凳放了下来,好让周锦惜踩着上车,并在周锦惜上车时伸出胳膊让周锦惜有地方搀扶。
周锦惜动作一顿,犹豫了一下,还是握住了林殊的胳膊进了马车。这一停顿不为别的,只是周锦惜突然想起来另外一个让自己扶着胳膊下马车的男子,沈淮书。
自己怎么又会想到她?周锦惜坐在马车里摇摇头,心道,也许是因为他是除了林殊以外唯一一个扶自己上马车的男子,平时这个活都是幼白来的。
二人一路上还算融洽,只是交流甚少,白天周锦惜在马车里休息,林殊在马车外赶路,夜里便停下生火凑活睡,虽说苦了一点但是为了快,一路上走的都是官道,没怎么经过城镇,只七八个日夜便经过云梦到了永安郡。
要说这永安,周锦惜可谓是十分陌生,属于是十六年都未曾踏足过的地方,林殊虽然也没来过,但面上不怎么显,在他看来城镇都差不多。
两人本就多日不曾见过什么人,如今一入城,周锦惜就迫不及待的从马车里掀起了帘子看着外面一片祥和安乐,永安郡地处中部,是交通的大枢纽,无论如何大平都会优先发展此地,所以此处倒是比汝南还要繁华一些。
再加上永安郡更加偏南,经商者更甚,所以处处都可以看见装修极其华丽的店铺。林殊将马车架到一家从外面看还比较大的客栈门前,这家店的店小二也非常有眼力见,赶紧上前牵马。
林殊跳下马车将手中的缰绳递给店小二后,周锦惜更好从里面撩起帘子下马车,林殊将周锦惜扶下马车后,周锦惜抬头看着这家客栈,永福斋,名字去的倒是不错。这里没有人认识周锦惜,所以也没必要再带帷帽,这倒是省事。
周锦惜看了眼林殊,林殊点点头示意这家店看起来还比较安全,于是周锦惜撩起衣摆走了进去,此行周锦惜为了在外方便,便一路上都是男装,再次将发冠束起倒是让林殊有些恍惚了。
“哟,二位!打尖还是住店?”掌柜的在桌子里面摆弄着算盘,正巧一抬头便看见一位气宇轩昂的公子身后跟着一位高大健硕的男子,不用说这种搭配一般都是有钱人家的小公子带着侍卫,掌柜的自认为自己是个懂行的,便直接与周锦惜说话。
客栈一楼二楼是吃饭的地方,一楼是大堂二楼是包厢,三楼四楼则是睡觉的地儿。周锦惜与林殊二人这些天都没吃过一顿正儿八经的饭,还是出门之前林殊带的干粮,所以现如今周锦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