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在米国生活一样。 感觉像是在米国生活,都是高人一等一样的感觉。 王志听到这话后,忽然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他其实也是死要面子的人,若不然这么多年也不会不回来。 强装苦楚,抬头不痛不痒地回了一句:“挺好的,那边的环境,和我们国内还是有很大的差别。” 汪中海可不知道他们之间的故事,这就是一个很粗鲁的人。 这么多年了,反正这个大大咧咧的性格就从来没有改变过。 还有,他的老爹当年是打过仗的,故而,多多少少,他也是旗帜下长大的人。 反正对于米国人没有什么好的印象。 直接开口说了句:“米国有什么好的,兄弟,我应该比你大不少,当你老哥没问题。” “老哥就劝你一句,现在国内发展飞猛迅速,无数人今天还是普通人,可是明天可能就因为一个机会发财了。” “七八十年代的时候,那时候我们国内的机会不是很多,所以很多人都选择了出国。” “这个选择肯定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最好选择。” “我敢断定,你要是错过了现在华夏的发展时期,未来,可能很难再遇到这么一个好机会。” “我认为你最好还是马上回过来,跟我们混,让你过上不错的生活,肯定问题不大。” 刚刚的聊天当中,汪中海已经知道了王志和王良刚一家的关系。 平日里,他在元里县也和王良刚的关系很好,故而,不把王志当成是外人。 其实这也是王小莉所想说的。 他多多少少也听自己老爹讲起过他王志在国外的生活。 知道,其实他在国外过得很不好,做的事情也是在餐厅里面擦盘子。 每天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 也想过通过这一次机会,让他回来。 汪中海的话也不是大话,就他们现在的体量,你随便在他们下面做点下游生意。 不说身价上亿,最后几千万的身价,肯定是很容易达到的。 毕竟他们也很需要自己靠得住的人在下游做事。 王志本能地想要拒绝,但是丽莎心情忽然一下不好了。 这段时间,他们回国后,他其实也看得出来,自己的老公,其实已经开始有很大改变了。 而且,也感觉出来,自己的老公,似乎想要留在国内。 还有,好几次自己老公都想要跟她讲,只是她侧面,阴阳怪气的一些话,打断了他老公的思维。 此时此刻,这几个人竟然怂恿自己的老公留在国内。 这是什么鬼地方,让我生活在这种地方,我宁愿去死。 这么脏乱的环境之下,我怎么可能会生活得下去。 生怕他老公会搭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