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富有。 基本上是华而不实的类型。 没管别的,默林先打开人皮纸看了看。 「Ⅰ.绝食三日,在凌晨三点三十四分,将自己浸泡在血液中,依次吞下血鸦眼球,生牛肉,生羊肉,自己的一块肉……可以获得一次次等的升灵……成为“食客”的血食。」 「Ⅱ.在夜晚与黎明交替之时,挖下自己的眼球,用血鸦眼球代替,一天之后,胃的内部会长出血鸦眼球;两天之后,其他器官会长出血鸦眼球;三天之后,全身长满血鸦眼球……七天之后,成为“食客”可以自由控制血鸦眼球。」 「Ⅲ.“食客”挖出自身的血鸦眼球培养食客,无人的密室,完成“食宴”——由被血食吞下的血鸦眼球吞食血食。经历十九次“食宴”之后,获得一次完美的升灵。凡血肉蜕变,灵魂升迁……」 皱着眉,默林看完了整张人皮纸。这是一个升灵仪式,是完美等级的升灵仪式。 而且……血食的培养为什么那么眼熟? 默林挖掘自己的记忆深处,片刻后,一本日记浮出脑海。 一道闪烁的火花瞬间贯穿了一切。 “靠!这不是尸体前身的升灵仪式吗?” 默林瞬间想起来,刚刚穿越的那一天,他看到的原身的日记。原身就是用了这样一个升灵仪式……为了弥补失去的寿命。 顿时,默林明白了角首为何一定要杀掉自己。 角首一定是想用这个方法完成完美的升灵! 但是自己,打断了这个仪式的进程。 仪式中要求,血食要被自己胃里的血鸦眼球吞食,而自己?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胃,还有活蹦乱跳的身体。 仪式并未完成,但是角首并不想在自己身上进行仪式。为了保险,他准备除掉自己,然后再选择一个血食。 一条条线索联通,默林恍然大悟。 “麻蛋!” 于是狠狠地骂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