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邓文鑫(3 / 3)

朗逸对自己的帮助王仁智很清楚,现在又来了个与时朗逸齐名的邓文鑫,王仁智心里非常高兴。难怪在问道关于研制火炮时陈鼎新推脱,作为银行业的从业者,陈鼎新对法律法规算是比较精通之人,可在邓文鑫时朗逸面前,这方面他确实自愧不如。  这两人都算是贵客,招待他们自然上的是芦河醇,邓文鑫和陈鼎新一样,并没有大肆称赞芦河醇,看来在这之前两个人都曾经品尝过芦河醇。酒过三巡,陈鼎新没提其它话题,首先替王仁智询问如果昊天集团研制火炮是否触犯国家联盟的相关规定。  邓文鑫听后摇摇头道:“所有的法律法规都未禁止任何国家单位和个人从事武器装备研制,传言中所谓的管控实际上并不存在,只是大多数人不了解罢了。除了国家联盟的军队可随时随地订购任何武器装备,其它任何国家采取无论任何手段都永远得到无货的回答,而不是不允许购买,久而久之人们才形成了不允许购买和生产的观念。火炮生产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先不论其所需的巨额资金,仅仅是牵扯到方方面面几百个专业的技术人才,就不是任何势力敢于尝试的项目。各国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许研制生产火炮,何况是在这个无政府的川康王国,今后王老板遇到这种问题可以换个角度看待,只要没有明确禁止的便视为允许。当然我现在谈的只是从法律层面考虑问题,并没有谈昊天集团是否具备这个能力,有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支持研制工作,也没有谈及是否会遭遇其它势力的干预。这个问题绝对需谨慎对待,望王老板三思而行,如果王老板征求我的意见,我暂时绝对投反对票,将来当我认为昊天集团拥有雄厚的实力时才会投赞同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