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笔写下第一卷《明月在天》的最后一个字。 我试着总结这一卷的写作。 《赤心巡天》是我创作的第一部网络小说,对我来说,无论在哪里写作,我付出的心血和创作的追求不会改变。 甚至因为网络连载对体量的要求更大,我消耗的心力其实更多。 回到赤心巡天上来。 【第一章我显然就犯了网络新人的错误,没有第一时间推进剧情、展现主角,以吸引读惯了快节奏小说的网文读者。】 我用了七千多字的篇幅,详细描绘了一场发生在庄国的高层次大战,并且这场大战里,主角只是一个旁听的角色。(经过多次修改,每次一两百字的删减,现在艰难删到六千多字了……) 本意是先展现这个世界的部分战斗体系,让读者对赤心巡天的力量层次有初步了解。同时埋一些过了很久才会用到的线。 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是我所推崇的结构技法。 群里的花花,也是本书的第二个盟主。她人很好的。 她帮我总结了一些网文应该注意的问题,并且提出一些建议。 比如第一章乞丐的部分可以删掉。 但看到卷末大家应该就知道了,那群乞丐最初就是白骨道的祭品。从第一章开始,我就埋下了第一卷结局的线索。 我作为作者,在写完这些之前,不能够直接跟她说这样的理由,不愿意影响她作为读者的阅读享受。 但其实她说的,是符合网文市场的东西。 网文读者,有几个要看你几十万字之后才用到的线索伏笔呢? 诸如此类的细节很多。 所以张临川戴上面具的时候,大家才会恍然大悟,原来他就是白骨使者。 有没有人记得,妙玉在还真观第一次出场,那个跟她对话的男子呢?带手帕,有洁癖。不就是张临川的标志之一吗? 在网文阅读中,读者习惯了一目十行,匆匆掠过,大概不会注意这样的细节。 但是没关系,只要哪怕一个读者注意到了这种惊喜,我的心血就没有白费。 有人批评我说,写网络小说就是销售商品,网络文学就是商品文学。希望我能够认清现实。 我非常承认现实。 至今才60多的均定,我有什么现实不清楚呢? 有读者劝诫我说,在网络小说里搞自己的文学追求,那是成名之后才做的事情。 我非常理解这话里对我的关爱。 但如赤心巡天这种体量的小说,一部写完,就是一两年的时间。 我有多少个两年可以尝试,有多少个两年时间可以浪费? 对我来说,如果只是纯粹的赚两年钱,那就是一种浪费。 因为我从来追求的,就不是做一个成功的商人。 我要赚钱,有很多方法。 我要文学,就只有一条路走。 当然,事到如今,这本小说也无法掉头。 …… 回到创作本身来说。 在第一章的最后,我才让主角出场。在第一章用大量的篇幅描述一个或许只会出场这一次的左光烈。 就网络连载的创作而言,这毫无疑问是巨大的错误。 如今糟糕的成绩也给了我惩罚。 我没办法为自己的私心做辩解。 但可以说一说我的私心。 ——完全是因为对左光烈这个人物的喜爱。 左光烈在读者眼中只是浮光一掠,是为了衬托李一之强大,被一剑斩首的存在。 但在赤心巡天这个世界中,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