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初进云州(2 / 4)

兄弟都急匆匆的赶了过来。到了近前,几个小兄弟把行李往地上一丢,累的一个个坐在地上休息,其中还有一个大个子背着一个人,最后一个跑了过来,把人往地上一放,一屁股坐在那里直喘粗气。  “哎哟,起来,先进城再歇着,别耽误人家关城门。”  花尘风看了离歌一眼,的确,人家还没有准备允许你进城呢,离歌可不管这些,过去看了看那个受伤的猴子,“感觉怎么样?还顶得住吗?”  猴子点点头,“还行,还行。”  “这位小兄弟是受伤了吧?”花尘风看他脸色苍白,口唇发青问道。  “是啊,他是被那个骚娘们儿打伤的。”离歌恨恨的说。花尘风一时没听明白。  “哦,就是那魔域的护法柳媚儿。”离歌解释道。花尘风伸手摸了摸猴子的脉搏,解开衣服看了看,果然伤在心佛掌之下,而且还伤得不轻,“小兄弟,你胸中有块淤血,若不及时通开,时间长了,瘀血成结,恐怕你就废了,你忍耐一下。”  花尘风说着,用内力于手臂,突然在猴子的背部轻轻一拍。  “啊!”猴子只觉一股强大的内力由背部侵入,一时胸痛无比,一张口一滩黑血黑乎乎的淤血吐了出来。  “猴子,猴子!”小苏赶紧扶住了猴子,“你干什么?”  花尘风笑笑,“我为他通开了淤血,再服贴药就好了。”离歌见状赶紧称谢,“多谢花大哥出手给我小弟疗伤。不对,我的小弟也就是大哥的小弟。”  花尘风笑着摇摇头,“这女人下手够狠的。”  “是啊,她这是要杀人灭口哦。”  花尘风说,“灭什么口?”  离歌嘿嘿一笑,“她与灵王偷情被我们撞见,幸好我们跑得快,真倒霉,猴子这次看来没个十天半月是好不了了,还请花大哥能先放我们进去。”  “这……”花尘风迟疑了一下,说,“你们能从平生醉手中逃脱出来也实属不易。”  “那是,那斯武功太高了,不过也看对谁,我离歌别的不行。想要跑路是绝无问题了。”  花尘风笑笑。  “对了,还有件事要向花大哥禀报!”  “什么事?”  “花大哥,我们在来的路上,为了躲避魔域的人,走的是山坡小路。而在丛林中,小路上看见很多杂乱而新鲜的马蹄,这里一路上本来就人烟稀少,就算有商号的队伍也会走大路,怎么会有这么多马蹄印呢?”  花尘风点点头。  “而且在刚出燕京的风口镇外的杜风坡附近,又出现了柳媚儿和灵王,而我们火速逃离风口镇后,这后面的路上再也也没有遇到这样的马蹄印。”离歌停了停,“所以我猜魔域的人已经向云州偷偷摸了过来了。”  “你见过他们的营地?”  “虽然没有见过,但是我想这事儿八九不离十,我们是绕小路日夜兼程来的,按我们的行程计算,掐指算算,他们明天晚上就会到了,花大哥还是早做安排的好。”  如果离歌可靠的话,这可是绝密的消息。花尘风点点头,看看这几个人,不觉又添了几分好感。“小兄弟们快起来,如今他是我大哥,我是你们大哥,以后他就是你们的大大哥,快来拜见大大哥。”  离歌说着紧着把小苏他们推到了花尘风面前。花尘风看看,这真是一群小兄弟呀,高的高,矮的矮,丑的是真丑,俊的是真俊,而年龄大都在十几岁的样子,稚气未脱,“这个叫洛子苏,我们就叫他小苏。”  “大大哥!”小苏天生的机灵,赶紧抱拳行礼。  “哎,别……”花尘风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离歌根本不听他说话,介绍完一个就往后面推。“这是我二弟,你就就喊他大个子就行,这个,你刚才见过他指那个受伤的人,他叫侯堂生,我们都叫他猴子,爬树爬的特别溜。”  “见过大大哥,”  “见过大大哥。”  “这是香香,我的妹妹,”离歌指指香香,“见过大大哥。”花尘风笑着点点头。  “这个是我小弟!”离歌指着也小开,“他叫离开,是个哑巴,你就叫小离好了。”  昨日接近云州的时候,离歌和叶小开商量好的,知道此次风口镇事件平生醉和柳媚儿必定记恨在心,尤其是柳媚儿要真死了还好,偏偏还活着,那要真的再看见叶小开必定会针对她,因此让她改换了男装,跟离歌的姓叫离开,为了避免说话露出马脚,故让她装成哑巴。  叶小开上前。“是你?”花尘风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