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尘风二十岁,出生在大漠,最喜欢的就是骑着大漠的骆驼欣赏大漠扬起的风沙。甚至去研究大漠龙卷风的行进路线。 大漠龙卷风见过吗?没有见过最好!在大漠西北面,玉门关附近,有个地方叫埋骨窟。据说这里曾经是一个小镇,名叫安诺村。这个小镇虽然算不上有多繁华,但也很有生气。然而就在那年春季的一个黄昏,突然从小镇的北面,玉门关外,有一团黑云铺天盖地而来,遮天蔽日,霎时间把整个小镇都吞没了……听说没有一个人活着。当人们发现的时候,这里只剩下几乎都被黄沙埋没了的残破不堪的屋舍和许多残缺不全的尸骨。所去之人见此惨景无不落泪,只因那已经分辨不出一个完整的人来,只能把这些残骸与破旧的屋舍一起埋葬。自此此地改名为埋骨窟,而从此再也没有人会涉足此地,甚至连其东南面的安溪小镇,也因此南迁百里。 可是花尘风,偏偏喜欢这里,在每年的春季都会骑着骆驼到这里漫步。他说他喜欢这里扬起的风沙。 “风沙有什么好看的,看着挺机灵俊秀的小哥,谁知道就是个傻子!”这就是龙门客栈的老板娘金怀玉给的评价。 龙门客栈也是花尘风经常去的地方,他说在龙门客栈里喝酒是他第二喜欢做的事。 “我觉得应该排第一!”金怀玉从来都是这么愤愤不平的说的。 “也不是不可以的,除非……”花尘风故意停下来喝起了酒。 “除非什么?”往往这样,你越是不说,我越是喜欢听。 “除非老板娘更风骚一点,要第一,妥妥的!哈哈……”花尘风坏坏的看着老板娘咂咂嘴。 “你这个臭小子!看招!”金怀玉一甩手就把酒壶扔了过去,似乎恨不得砸爆花尘风的头,而花尘风似乎早有防备,一低头右手一挥,再看酒壶已经稳稳的落在了他的手里,“哎,老板娘客气,这酒啊,真是送到漂亮!” “你!”金怀玉气不打一出来,一个雁行闪道眼前,一脚就踢了过来。 当然她是什么都踢不到的,花尘风早已经一个燕子点水的功夫蹿到了二楼,坐在二楼的围栏上,翘着二郎腿,乐呵呵的瞅着老板娘。 金怀玉抬头看看“噗嗤!”一声笑了“臭小子!老娘才懒的搭理你,”说着哼着小曲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看老板娘走了,花尘风这才顺者梁柱溜了下来,接着坐在桌前喝他的酒。 在这里喝酒调戏老板娘,搞点小破坏可是花尘风最喜欢做的第三件事。而也是在这里,他认识了段飞。 段飞,就是那种,他很好奇很羡慕,却也是他怎么长也长不成的那种男人。成熟稳重,不苟言笑,武功还好。他一进门的时候就吸引了花尘风的眼神。花尘风,如一个小姑娘犯花痴般,看着他一步步走进来,在一个角落,安静地坐下。 “来一壶酒,二斤牛肉!”他的声音浑厚有力。 “哎哟!大爷一看就是远道而来,我们这的酒啊,远近驰名,一壶哪够啊!” “来一壶酒!”段飞的话语永远这么简单。 金怀玉摇摇摆摆地晃着婀娜的身姿,一边走过来,一边对伙计小黑使了个眼色,小黑马上就端了酒肉送了过来。 段飞看着桌上的两酒笑笑,也不做计较,伸手去倒酒。而金怀玉手有多快,她轻轻的按在他的手上。“哪有客人自己到手的道理。” 金怀玉虽生在沙漠却天生细皮嫩肉,肌如傅粉,妖娆抚媚,而且又是个放荡的性格,细软的小手就这样毫无顾忌地按在段飞的手上。任哪个男人不觉得心身酥软,只是段飞没有,他稳稳的把手抽了回来,任由金怀玉把酒徐徐倒入杯中,而老板娘那妖媚的眼神却片刻也没有离开段飞的脸。 “他们都说呀我倒的酒更香呢,大爷您说是不是呢……” 段飞看也没看金怀玉一眼,只是对着酒杯淡淡的说了声:“谢了”。 金怀玉似乎有点不甘心,她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若出现在京城等繁茂之地也就算了,只是这大漠黄沙之中,像这般可人的尤物似乎找不到第二个,哪有哪个男人心中没有想法的,除非他不是男人。 只见她轻转身体侧了过去,似挨不挨的贴到段飞身前接着说:“不是我吹呀,这整个沙漠都算上,我们这酒敢说第二可没有人敢说第一,就连魔域的小哥哥们都说这是是整个大漠最好的酒呢,保证你喝了一壶想两壶,喝了想壶想三壶
第二章龙门客栈留不住大漠风沙(1 / 4)